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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原九江有色金属冶炼厂,以下简称公司)隶属于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于1968年筹建,1984年投产,是国内规模较大、品种齐全的钽铌冶炼加工企业,项目建厂批复为(69)赣部工字第100号。从1999年至2009年公司进行了第二阶段的技改,相继完成了“氧化铌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高纯氧化铌生产线扩建工程”、“超高纯氧化钽超氧化铌生产线工程”、“稀土发光材料项目技术改造”共形成年产氧化钽40吨、氧化铌350吨、稀土荧光粉150吨的生产能力,并陆续按国家环保要求进行了环评影响评价并进行了验收。
  随着行业的发展及企业不断的技术改造,至2015年,公司形成年产氧化钽160吨、氧化铌500吨、氟钽酸钾150吨、稀土荧光粉150吨、钽粉20吨、钽铌碳化物17吨、钽铌金属及其加工材20吨产能,但由于企业一系列的技改项目都是按照单个生产线进行的环境影响评价,企业的产品产能不是很清晰,建设单位贯彻环保理念,于2015年委托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进行全厂的回顾性评价,编制完成了《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年处理2000吨钽铌矿及钽铌加工生产线回顾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6月获得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批复(赣环评字[2015]73号)。
  法人代表:冯美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2MA37NCAU62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九湖路62号科研所
 1. 2020年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
 氢氟酸、1972.03吨、主要用于分解工序。
 硫酸、3579.17吨、主要用于分解工序。
 液氨、1063.52吨、主要用于中和工序。
 液碱、2005.03吨、主要用于污水处理。
 2. 2020年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公司2020年产生危险废物主要有:含酸包装物295.5kg、废油漆桶7kg、废矿物油700kg、废树脂697kg、装酸玻璃瓶1510kg。
 处置情况为:2020年5月18日交由九江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具体数量为:含酸包装物270.5kg、废树脂497kg、装酸玻璃瓶1400kg。
 3.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4 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公司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时,能够快速、高效、有序地启动各项应急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主要包含了各类有可能发生专项应急预案,包括了: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废气处理设施失效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污、废水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液氨泄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硫酸泄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辐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危险废物泄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4. 2020年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1)废水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标准
 废水统一进入庐山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九江市濂溪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废水纳管标准的函》,同意部分纳管指标调整为: pH6.5~8.5、COD≤500mg/L、 BOD5≤300mg/L、NH3-N≤25mg/L、氟化物≤20mg/L,其它标准均执行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所提出的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中一级标准)。2020年COD排放量8.274吨;氨氮排放量0.2784吨,废水排放量为8.4786万吨。
 2)废气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标准
 公司工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2020年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1.343吨,二氧化硫排放量0.005吨,氨气排放量1.33吨。
 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及当地环保部门相关要求,2021年我公司实施第三轮清洁生产审核,现将公司生产污染物及排污标准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指导。

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