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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众力化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江西众力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隶属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项目4400吨氯吡啶技改项目于2019年6月10日通过环评审批,于2019年12月投入生产,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生态工业园,占地面积34629平方米,建筑面积17683.54平方米。法人代表:吴亭亭。
  公司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库、储罐区、污水处理站等,重点生产2-氯吡啶、2,3,5,6,-四氯吡啶、2,3-二氯吡啶等产品,其中项目环保投资960万。
  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和产量:
  1.废水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标准:
  废水执行彭泽县工业园矶山化工印染集控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化学需氧量产生量11.127 t/a、排放量0.943t/a;氨氮产生量0.536t/a、排放量0.126t/a;总磷产生量0.015 t/a、排放量0.006t/a;总氮产生量1.217 t/a、排放量0.314t/a。
  2.废气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标准:
  废气氯气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的标准限值,氯气产生量1.6t/a、排放量0.016t/a;VOCs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和表5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产生量18.658t/a、排放量0.244t/a;污水处理站恶臭参照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2、表4周界监控点恶臭(异味)特征污染物浓度限值,氨(氨气)产生量0.18t/a、排放量0.0342t/a;硫化氢产生量0.0211t/a、排放量0.004t/a。
  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相关要求,今年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现将公司生产污染物及排污标准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指导。

 

江西众力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8日